【专业英才】关于开展浏阳经开区2024年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浏阳经开区2024年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浏阳市组织部人才处《关于开展企业专业英才集中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园区各企业仔细阅读文件,摸排符合《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办法》条件的各类人才、积极申报,并于6月24日17点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浏阳经开区康宁路政务服务中心4楼419办公室(联系人:刘亚洲,18874760859;陈莉13787085457)。
温馨提示,请以企业为单位集中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申报表(附件3);
2、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4);
3、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单位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或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6、申报认定相关层次的佐证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登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以上申报材料须编列目录清单,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79761977@qq.com;纸质档须一式两份于6月24日17点前,将纸质资料报送至康宁路政务服务中心4楼419办公室。
关于开展企业专业英才集中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勇当“强省会”战略开路先锋深入推进人才强市“百千千万”工程的实施意见》(浏发〔2022]16号)和《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浏人才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专业英才集中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浏人才办发〔2022]3号)规定的认定范围和条件的各类人才。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A、B、C、D类认定目录的,认定工作按长沙市相关规定执行,不需重新申报。符合E类认定目录的,由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及表格(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2),交所在园区、乡镇(街道)。E类认定目录中涉及的相关重点企业(由企业所在辖区负责通知),上年度已认定的人才,本年度无异动情况的不需重新申报,有异动需新增的只需填报新增对象资料。符合F类认定目录的由人社局提供名单,工信局核实汇总。
2.初审。经开区、市直相关单位、农业科技园、各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具审核意见盖章汇总后,报市工信局。
3.复审。市工信局会同市人社局对照认定目录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的,市工信局报市委人才办审定;未通过的,市工信局将结果反馈给园区或乡镇(街道)。
4.审定。市委人才办对拟认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5.公示。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办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其纳入企业专业英才信息库管理。
6.发卡。对于认定的企业专业英才,发放专业英才绿卡。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通知辖区内企业,对照认定条件,认真组织填报,确保应报尽报,报送资料完整,信息准确。
2.各相关单位请于6月24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以企业为单位编列目录清单,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行政中心附一栋3320室,联系人:刘智慧,联系电话:83661108) ,《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申报表》(附件3 )和《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00795128@qq.com。
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目录
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按照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紧缺型专业人才、实用型专业人才等6个层次分类,分别用A、B、C、D、E、F指代。
(一)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目录(试行)》及《长沙市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移动互联网及应用软件、先进计算及信息安全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文化创意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金融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国际级顶尖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目录(试行)》及《长沙市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移动互联网及应用软件、先进计算及信息安全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文化创意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金融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国家级领军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三)C类:省市级领军人才。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目录(试行)》及《长沙市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移动互联网及应用软件、先进计算及信息安全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文化创意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金融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省市级领军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四)D类:高级人才。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目录(试行)》及《长沙市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移动互联网及应用软件、先进计算及信息安全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文化创意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沙市金融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高级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五)E类:紧缺型专业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共同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前3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3.在上年度工业总产值全市排名前50名的产业链重点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全市排名前50名的企业(不含国企、房地产企业)任职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是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职级职务的人才;高级技术人才是指公司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4.上年度工业总产值全市排名51—100名的产业链重点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全市排名51—100名企业(不含国企、房地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5.我市涉农类企业、商贸物流类企业、文化旅游类企业上年度综合排名前5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6.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知识分子人才。
7.符合《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才。
8.符合《长沙市卓越工程师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人才。
(六)F类:实用型专业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且在浏阳辖区内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以上人才。
2.符合《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且在浏阳辖区内企业工作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3.符合《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且在浏阳辖区内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学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