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局,各单位: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张发(2017)14号)和《张家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财教(2023】11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补助专项
(一)补助对象。符合《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张发(2017)14号)和《张家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财教〔2023]11号)的后补助奖补对象。
(二)申报资料。符合《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张家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财教(2023〕11号)奖补对象的认定证书和文件。
二、研发奖补专项
(一)奖补对象:一是在张家界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二是已完成2024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并审核通过;三是2023年度已按要求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四是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研发报统及核准;五是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二)奖补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202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总量(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数据为准)2%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资料。《2024年张家界市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等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科技创新及孵化平台专项
(一)申报对象。全市中药材、文旅融合、大鲵、精深加工、茶叶和科创服务等领域的科创及孵化平台的牵头平台
(二)中报资料。填写《张家界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请书》(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
四、开展专项服务行动
(一)申报对象。在张家界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领域。支持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专项行动”
(三)申报资料。填写《张家界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请书》(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及专项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五、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申报工作进行信用承诺,对本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如有不符,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并提交《张家界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局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奖补对象积极申报。并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前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规划统筹与区域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覃大鹏燕丞伟0744-8325676
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