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通知】关于认真组织申报2025年湖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的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申报2025年湖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加快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和工信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智能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函》(工通装函〔2025〕97号)部署,按照省工信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5〕123号)要求,决定开展湖南省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企业应为市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汽车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主体)。
(二)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三)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五)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六)企业应已完成湖南省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智能工位调度管理系统(https://im.smehn.cn/home/index.aspx)信息填报,并通过智能制造企业审核。
(七)企业应通过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并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八)企业已被列入《株洲市基础级智能工厂清单》。
(九)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企业应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同时,对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应涵盖相应环节的不少于10个场景。
(十)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智能工厂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主体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
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依托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s://222.244.103.250:8181/pmp/a/login#)开展,企业按照要求在系统中填报并上传加盖有效公章的申报书扫描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所在辖区工信部门。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zzgxzbk@163.com。
(二)申报主体应参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附件4)编制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收集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的视频文件,收集汇总后将正式推荐文件、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
(四)2022-2024年已被授予“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企业,仍需按照程序从系统填报《湖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推荐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后将会予以直接认定。
(五)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