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产教融合奖励申报条件
2022年湖南省产教融合奖励申报条件
一、产教融合项目包括重点产业链群龙头企业自主或联合院校精准对接产业需求设立的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精准对接我省重点产业链群及其他优势特色产业的高技能人才需求,优化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的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
(一)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的产业链群龙头企业应符合条件:
1.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我省重点产业链群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省内产教融合型重点产业链群龙头企业。
2.实施项目为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或协议共建混合制校区等类型,且近3年内累计建设投资和基本运行费用支出达50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3年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开展有实际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以校企合作等形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捐赠职业教学设施设备,经费支出1000万元以上,或通过订单班形式共建学科专业点3个以上。
4.建设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实习实训设施,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近3年内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1000人以上。
(二)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的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应符合条件:
1.拥有一批紧贴省内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的骨干专业,且相关专业建设实力位于本省和行业前列,产教融合有规划、有重点、有特色、有平台、有成效。
2.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主校区或分校区建在省内产业园区且已运行两年以上,对接当地重点产业或园区发展高技能人才需求,着重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群或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开展人才培养培训。
3.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与产业链群龙头企业在省内共建学校、专业(群)或产业学院等产业促进机构,建立产教融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
4.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和1+X证书认证试点,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为我省产业链企业开展员工培训、技能鉴定、协作生产等服务。被教育部或人社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或新型学徒制试点的院校优先考虑。
5.培养输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每年与我省重点产业链群上一家或多家企业深度合作,完成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300人以上,或所培养应届毕业生60%以上在省内重点产业链群上就业。
二、以市州为单位择优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申报,其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项目每市州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企业项目每市州推荐不超过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