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比值要求_国高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科技人员与企业职工总数的比值是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根据《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要求。
1. 统计方法:在统计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比值时,需要以全年的月平均数为基准进行计算。月平均数的计算公式为:(月初人数 + 月末人数) ÷ 2。而全年的月平均数则是将每个月的平均数相加后再除以12。若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需要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 职工总数的统计口径:企业职工总数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对于在职人员的确认,可以参考是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需要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才能计入职工总数的统计范围。在进行职工总数统计时,务必将科技人员纳入考虑范围内。
3. 科技人员的范围: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他们的累计工作时间需要达到183天以上。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比值要求,旨在衡量企业在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和实力。作为关键指标之一,科技人员的比例要求企业在人才队伍的构建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上付出持续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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