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_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3-06-02 10:14:25点击率:8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一项重要的评估指标。根据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这里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主要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所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而企业取得上述收入所依赖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等方式获得的技术创新成果所带来的收入。
2.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资源,为社会以及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以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的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以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在计算总收入时,需要排除不征税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和不征税收入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工作指引中删除了技术性收入中的技术承包收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是衡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面的贡献和成果。企业应致力于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比重,以展示其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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