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中两层分级制的知识产权要求_高新认定中对于知识产权的要求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是至关重要的评估因素。以下是高新认定中两层分级制的知识产权要求的核心要点:
1. 一票否决权: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无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 两级分层制:扩大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这更为合理,对涉农、涉医药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更有利。
3. 排他性权属要求: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并在中国法律有效保护期内,且权属人必须是申请企业。若在申请期间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存在多个权属人,申请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使用。
4. 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的主要产品(服务)必须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并且其收入占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50%以上。
5. 有效性要求: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的授权证书、授权通知书以及缴费收据为准。
6. 弱化时效性要求:新的工作指引弱化了时效性的要求。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只能使用一次,而Ⅰ类知识产权没有次数限制。这种改变从时效性限制转为次数限制,使得Ⅱ类知识产权仍然可以在三年内使用(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Ⅰ类知识产权的使用期限取决于其本身的有效期。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两层分级制知识产权要求确保了知识产权的核心性、排他性和有效性。这将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其知识产权,合理维持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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